明确补贴发放的对象范围。以下几类对象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1、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以及在校学生及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这一点上,取消了户籍限制;
3、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样取消了户籍要求;
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
4、登记失业人员,需深圳户籍;
5、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深圳户籍;
6、随军家属,需深圳户籍;
7、残疾人士,需深圳户籍。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一个人补贴一万(龙岗区1.5万) 一个企业不超过10万。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不超过500元(每年不超过60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申请补贴之前需注册立户和进行身份核实。
1、注册立户:拟申请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保险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
2、身份核实:自主创业人员可在申请创业补贴之前,或在申请创业补贴之时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