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为折叠式,可携带外出,以为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凭证,可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数量,申请登记主管机关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正本与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和擅自复印。
企业营业执照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企业遗失营业执照或其副本,必须登报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客户送达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材料送到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去领取进行记账工作,或代理机构派上门服务,派指定的财税人员到客户办公地点领取资料并适当为企业解决财税问题。
签财务客户时客户要提供的资料(新成立企业):
1、营业执照正本A4纸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代码卡)(盖公章)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手工账改电子账主要为:将客户的手工账改为电子软件账、针对客户出纳实际情况对出纳进行财务知识基础培训、现场进行对客户出纳单据扫描与单据编码培训、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客户财务软件,实现客户日看账的需求 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为您提供代理进出口会计业务及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