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房无尘车间施工,清洁要求
(1)清洁洁净室内的墙时应使用洁净室无尘布;
(2)用90%去离子水和10%的异丙醇配置清洁剂;
(3)使用已获批准的洁净室专用去污剂;
(4)每天都要检查车间和整备间的垃圾箱,并及时清走。
(5)每块地板都要吸尘。每次交接班时,都应在地图上标明工作完成情况,例如在哪结束从哪开始。
(6)清洁洁净室的地面应使用专用拖把。
(7)在洁净室里吸尘应使用带有过滤器的专用真空吸尘器。
操作过程注意事项
1. 动作要轻,不能太快,以免搅动空气增加污染;玻璃器皿也应轻取轻放,以免破损污染环境
2. 操作应在近火焰区进行。
3. 接种环、接种针等金属器材使用前后均需灼烧,灼烧时先通过内焰,使残物烘干后再灼烧
4. 使用吸管时,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而必须用洗耳球操作。
5. 观察平板时不好 开盖,如欲沾取菌落检查时,必需靠近火焰区操作,平皿盖也不能 大开,而是上下盖适当开缝。
6. 进行可疑致病菌涂片染色时,应使用夹子夹持玻片,切勿用手 直接拿玻片,以免造成污染,用过的玻片也应置于液中浸泡,然后再洗涤。
7. 工作结束,收拾好工作台上的样品及器材,后用液擦拭工作台。
1.无菌室应设有无菌操作间和缓冲间,无菌操作间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室内温度保持在18-24℃,湿度保持在45-65%。超净台洁净度应达到100级。
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3.严防一切器材和培养基污染,已污染者应停止使用。
4.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液,如5%的甲酚溶液,75%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参照《药品卫生检验方法》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中 (无菌检查法)章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0188.6-1995《药品检验操作规程》
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30分钟。
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5%的酒精棉球外表面。
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
吸取菌液时,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的桶内,24小时后取出冲洗。
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后,才能在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