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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06:03:01  348次浏览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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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众所周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接下来,本文相对这一问题进行相关介绍。

事实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否则,一般纳税人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申办一般纳税人条件如下: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应该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部门提交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的文件;

2、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与新开业的纳税人,可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3、可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公司账簿,依照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申办为一般纳税人,符合了以上条件后,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之后就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了。对申办一般纳税人如还有什么疑问,可联系业务代表为您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对办理、领购发票、申报的问题。就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资格登记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进行了明确,所有试点纳税人,不区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大体分为两种情形:

1.试点实施前,已经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并且兼有试点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2.非兼营纳税人,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等于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需要注意两个问题:其一,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应按差额前的营业额计算;

其二,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参与计算。若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纳税人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可向主管国税机关领用发票并进行纳税申报。

二、任何企业,如果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内不能变更,维持征管相对的持续与稳定,这个原则不能突破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法制办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明确将从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通过“两证整合”实现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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