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
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发新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由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对具备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客户送达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材料送到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去领取进行记账工作,或代理机构派上门服务,派指定的财税人员到客户办公地点领取资料并适当为企业解决财税问题。
签财务客户时客户要提供的资料(新成立企业):
1、营业执照正本A4纸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代码卡)(盖公章)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代理记账为企业代理记账,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带税务申报,装订会计凭证,上门取送会计档案等全套会计工作。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遗留的财务问题和账簿进行重新规范调整,符合税务查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