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带和左上角的相接处有13毫米宽的金色条,条上有“中外驰名”四个黑字。左上角为一红色色块,中间有直径为35毫米的套金色边的白圈,圈内有从上至下的环形麦穗,金色齿轮和红五角星图案。斜带和右下角的相接处有一条细金线。在右下角的红色色块上,有“中国茅台酒厂出品”八个白字,白字下有“53%Vol,500mL”的标明酒度和容量的黑字。酒瓶背面说明的规格为65毫米×85毫米并以红色套边,套边四周留有宽10毫米的白边,出厂日期为蓝色阿拉伯数字。商标印刷精美,色彩准确,切边均匀。
假“茅台”的商标和背贴一般都是用普通纸张印刷的,各种图案配色混乱,层次不清晰,颜色偏淡,规格不一致,所用字体也与真商标有明显区别,出厂日期字迹有红色的,也有其他颜色的。
茅台酒的酒瓶是乳白色玻璃瓶,封口为大红色螺纹扭断式防盗铝盖,顶部有“贵州茅台酒”五个白字,瓶口无内塞。整瓶酒外包一张优质正方形皮纸,装在彩盒中。外包装彩盒用的是进口白版纸加细瓦楞。盒上字体和色泽与商标、背贴上一致。
茅台酒是用小麦制曲,经8次发酵,贮存二三年后方可出厂的。它的独特感官指标是酒液无色透明,饮时醇香回甜,没有悬浮物及沉淀,酒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经久不散。假“茅台”多为用高梁酒、白干酒、配制酒等冒充的,很难具有茅台酒的色、香、味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