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优势?
具体来说,其主要体现在
1)一般纳税人可以合理控制税负率及实缴税额。如果公司收到进项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认证抵扣;
(2)一般纳税人税种多样化。只要是营业范围内的项目,都可以去税务局添加税种,按照不同税款计征;
(3)一般纳税人可以自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去税务局代开专票
(4)一般纳税人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规模比较大,跟政府或正规大型公司合作,一般纳税人更占优势,客户更认可资质健全、规模较大的公司
(5)一般纳税人年收入没有上限,而小规模有上限,一旦连续12个月的收入超过规定标准就强制变为一般纳税人。
01 公司股权变更协议很重要吗?
A是的,股权变更本质是股东之前的股权交易,人与人之间的财产交易。找有经验的律师起草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能够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为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纠纷。
02 变更股权复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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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是否一对一提供服务?
A是的,本服务将会有专人对接提供服务。办理人员未必是对接人,但对接人能够管辖办理人。
新开公司在完成注册手续,还需要马上去做税务登记。那么在税收方面也应该要注意那些问题,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一、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要求,新设立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二、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般原件查验、复印件备案):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四、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六、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七、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一、一般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对办理、领购发票、申报的问题。就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资格登记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进行了明确,所有试点纳税人,不区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大体分为两种情形:
1.试点实施前,已经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并且兼有试点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2.非兼营纳税人,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等于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需要注意两个问题:其一,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应按差额前的营业额计算;
其二,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参与计算。若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纳税人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可向主管国税机关领用发票并进行纳税申报。
二、任何企业,如果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内不能变更,维持征管相对的持续与稳定,这个原则不能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