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对办理、领购发票、申报的问题。就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资格登记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进行了明确,所有试点纳税人,不区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大体分为两种情形:
1.试点实施前,已经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并且兼有试点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2.非兼营纳税人,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等于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需要注意两个问题:其一,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应按差额前的营业额计算;
其二,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参与计算。若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纳税人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可向主管国税机关领用发票并进行纳税申报。
二、任何企业,如果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内不能变更,维持征管相对的持续与稳定,这个原则不能突破
增值税发票使用按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明确税务总局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重点税源企业预缴所得税要附报会计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附报本级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附报的其他纳税资料,而境外成员企业可暂不附报。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法制办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明确将从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通过“两证整合”实现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
深圳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有关于深圳公司注册注意事项,其具体包含以下几点:
(1)股东。按新规定,公司成立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两位或以上股东投资注册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2)监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两人及以上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3)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不过,当前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因此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无需实缴。另外,有关于注册资本数额,创业者需根据自己经济实力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综合抉择。
(4)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公司注册时的必填项,所以,创业者在进行注册公司时,就要注意选择合理的经营项目,明确经营范围。同时,其还需知晓:公司以后业务范围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否则将有可能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5)公司注册地址。现如今,深圳公司注册要求使用“商用性质”或“商住两用”性质的办公楼或住宅来注册。所以,创业者在进行注册地址选择时,还需确保选用真实有效的注册地址用于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