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更有利于众多消防车辆到场后展开救援行动和调度。本条规定要求建筑物周围具有能满足基本灭火需要的消防车道。对于一些超大体量或超长建筑物,一般均有较大的间距和开阔地带。这些建筑只要在平面布局上能保证灭火救援需要,在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的确困难时,也可设置环行消防车道。本条规定了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建筑。当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建筑体积较小,或建筑物内无可燃物或可燃物较少时,灭火用水量较小,可直接依靠消防车所带水量实施灭火,而不需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对准着火点、自动喷洒水或其他灭火剂进行灭火,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既可手动控制,也可实现自动操作,适用于扑救大空间内的早期火灾。对于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有效发挥早期响应和灭火作用的场所,采用与火灾探测器联动的固定消防炮或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比快速响应喷头更能及时扑救早期火灾。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不大于24m且体积不大于5000㎥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高层建筑、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m;其他建筑,不宜小于7m。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首先是施工队不能提供气体输送管的试压数据,只是口头上告知试过压了,具体是何时试压?试压人员是谁?都无法提供。所以是否试过压只能是个问号。
2、申请调试前施工操作人员对产品不作细致的了解。结果调试时出现声光报警不动作,报警点无法打印。要其整改时反而提出用备用电池时是不能打印的论点。咨询了生产厂家后才得到无其之说的结论。
3、对气体灭火的性质了解不到位。防护区的门窗只是用一般性的材料和玻璃。在施工中不能提出异议,到调试验收中才发现该问题为时已晚,特别是防护区的门应是能自动关闭的也不清楚,也就太不应该了。
4、气体储存室与配电间合用,这是不许可的。储存室的通道、应急照明、门、窗的防火等级、开启方向和储存室的排风装置关系到人身应予重视。
系统缺点及注意事项
1)成品中可能含有的全氟异丁烯,吸入毒性远大于口服毒性,且吸入毒性一般在吸入后经过一段潜伏期才体现出来,一旦发生中毒迹象,可短期内死亡。不建议用于有人常驻场合,注意延时设置及关注毒性成分含量。
2)高温及燃烧会产生有害物质HF,腐蚀性较重。
3)性浓度NOAEL9%,低毒浓度LOAEL10.5%。与常规机房设计浓度相差不大,仅适合无人机房,当有人参观、调试或值守时,须转为手动确认。
4)化学制剂,价格昂贵。
5)温室效应显著。
6)释放时,气化吸热,容易产生水雾影响视线。
7)钢瓶后端管网系统,喷放全程都处在工作压力下(4.2MPa),管道工艺要求高于常规贮压式系统。
8)在较长管道的场景中,灭火剂管内流动时间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