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发光单元的引线,应采用符合国家电工标准的导线,线径不小于0.75平方毫米,红、黄、绿色的三种发光单元除回路线外应分别用红、黄、绿色的导线。
信号灯具电源部分不得采用电阻电容降压的方法。
所有元器件都进行老化实验,并分别进行电参数及光参数测试。测试参数作为验收文件的一部分。
道路交通信号灯内所有密封应采用硅橡胶材料,使其在10年使用期内在高温和低温环境下不至于出现老化和硬化现象。
道路交通信号灯除电气零件外其余具有不低于10年的抗老化性能、抗腐蚀性能,在10年使用期内金属件不能出现锈斑。
交通信号灯外形应与南京市现使用的信号灯外形基本一致。外观:信号灯外壳、色片及密封圈表面应平滑,无缺料、无开裂、无银丝、无明显变形和毛刺等缺陷。
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各项技术指标(如:防护等级、温度、高低温、振动、电气性能等)需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交通信号灯系列产品及规格要求:热镀锌框架式灯杆件符合国家标准。一体化信号灯,不允许采用包箍或支架连接,以保证美观。机动车道信号灯为直径400mm箭头灯,红、黄、绿三个为一组;外壳:纯黑色,铝压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