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申报价值(DeclaredValueforCustoms)适用于,为核定关税金额而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价值。
垫付款(Disbursements)由承运人向代理人或其它承运人支付,然后由终承运人向收货人收取的费用。这些费用通常是为支付代理人或其它承运人因运输货物而付出的运费和杂费而收取的。
“报税单”是由邮递物品寄件人填写,并附于邮件上向海关申报的专用单证,是按“万国邮政公约实施细则”统一格式制定,为世界各国邮政通用。我国海关规定,所有进出口邮包必须附有报税单,填明所寄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重量等。
海关对邮递物品的监管包括国际间通过邮局寄送的包裹、小包邮件、保价信函、印刷品和国际邮袋等。凡进出口和过境的国际邮袋,由邮局向海关交验有关单证和办理手续。海关可在经营国际邮件交换业务的邮局设立监管邮递物品的办事机构。
大陆出口违法禁寄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仿真玩具枪等)、弹药、火药、雷管及爆炸物品等;
2、国家货币(现金等)、外币、有价证券、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毒药(如:氰化金钾等),白色粉状物品,白色晶体状物品,液态状物品;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
5、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6、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其它食品;
7、文物及其它禁止的文体;
8、动物、植物(均含标本)、种子、繁殖材料及其它产品(如濒危及珍稀动物皮革、毛皮等);
9、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10、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