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接入服务(ISP):
属于类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主要有两种应用,一是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二是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机构;
2、企业必须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3、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健全的网络与信息保障措施,包括网站保障措施、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管理制度;
5、涉及到IS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
申请材料:
1、办理ISP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章程相关材料;
3、申请ISP许可证前先准备验资报告;
4、法人、股东身份证(若股东是企业,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5、公司近期财务报告,应包含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6、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
7、办理ISP许可证材料中的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
8、提供商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是申请ISP许可证材料的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