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铺设,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应当与可燃、易燃物品保持距离,距配电屏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申报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3)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
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
(1)领取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报送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一套;
(3)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