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施工区域设置人员居住房间。使用金属彩钢板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室、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可燃物品库房必须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板材,对于已经搭建但板材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铺设,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应当与可燃、易燃物品保持距离,距配电屏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内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有关防火措施不得擅自改动。凡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