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已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性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铺设,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备,电气设备应当与可燃、易燃物品保持距离,距配电屏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建筑工程是一个多工种配合和立体交叉混合作业的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过程中若干工种的施工作业,都应当注意防火。
建筑焊工防火要求-电、气焊是利用电能或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对金属进行加热的熔接方法。焊接或切割的基本特点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
)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
验收或复验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填写验收合格、同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申报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3)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