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
一级资质:注册的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元;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四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暂定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综上可以得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时,随着资质等级的提高,注册资本的价格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企业在进行资质升级时,提前去注资,以满足资质升级要求。(注:注册资金实缴需要验资报告)
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代办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准标准《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注册500万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延续程序
1、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在一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2、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向企业出具受理单,并将企业申请材料转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3、专家审查: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定期组织专家,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查;
4、公示: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在部网站上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接受企业、单位和个人对评审企业的投诉和举报;
5、审查决定: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后未接到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经查不实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经司务会讨论通过后作出决定;
6、公告:行政许可决定在部网站上进行社会公告;
7、领取证书:公告后企业即可直接到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领取证书或邮寄送达证书。
变更程序
1、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2、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审查: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地址(本省内)、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的变更及补办正、副本业务,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整体改制及企业内外资性质变更、合并、分立、跨省异地变更业务,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向企业出具变更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决定;
4、领取证书:变更决定作出后企业可直接到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领取证书或邮寄送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