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核查什么:动态核查不是“实时”核查,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主导,定期进行的。核查前要下通知,公布本批次核查企业的名单,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等内容。 另外核查,不仅仅是针对“资质”,也对“资格”进行动态核查。不仅针对建筑企业,也针对企业相关人员。根据住建部在文件中的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动态核查的比例应不低于在本地区注册企业总数的5%。
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代办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代办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
2、申请表中签名和盖章齐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应主要审查:
1、 是否填写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是否与原件一致;
4、是否加盖公司公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人员专业是否满足规定;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 专业人员数量、专业、职业等级、年龄等是否满足要求,有4名以上持有中级及以上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4、 劳动合同聘用期大于1年;
5、查验社保缴费期为近一个月、人员缴费证明材料是否加盖基金征集专用章。
四、企业章程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营业范围中是否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公司股东相关情况与申请表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况》是否相符;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是否与原件一致;
六、拟开发项目土地权属资料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与原件一致;
2、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竞买人是否与申请企业一致;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是否逾期;
4、划拨项目批准文件是否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