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物品的报关程序
海关对邮递物品的监管包括国际间通过邮局寄送的包裹、小包邮件、保价信函、印刷品和国际邮袋等。凡进出口和过境的国际邮袋,由邮局向海关交验有关单证和办理手续。海关可在经营国际邮件交换业务的邮局设立监管邮递物品的办事机构。
“报税单”是由邮递物品寄件人填写,并附于邮件上向海关申报的专用单证,是按“万国邮政公约实施细则”统一格式制定,为世界各国邮政通用。我国海关规定,所有进出口邮包必须附有报税单,填明所寄物品的名称、数量、价格、重量等。
各种渠道对包裹的要求:
香港小包 单件上限2kg,需要有详细的收件人地址,香港本地的回邮地址,航空标签,报关单
香港挂号 单件上限2kg,和香港小包的区别就是有挂号条码
香港大包裹,重量上限一般是30kg,部分国家上限是20kg,需要填写大包裹单,提供商业发票
香港邮政ems,需要填写香港邮政ems单,需要提供商业发票,收件人地址需要有电话号码
DHL UPS TNT FedEx 需要分别填写DHL UPS TNT FedEx单,需要提供商业发票,需要有电话号码。
国际函件
⑴信函以外的各类函件内不准寄递具有私人和现实通信性质的文件。
⑵印刷品和盲人读物内禁止寄递已盖销或未盖销的邮票。
⑶除保价邮件以外,各类函件内禁止寄递各国货币、旅行支票、不记名票据、白金、黄金、白银及其制成品、首饰、宝石及其他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