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情况,有很多公司无法复工,或者个别员工因某些原因,某月工资为零,但是企业有时候还是要缴纳社保,那应该如何申报其个人所得税?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分为单位承担部分与个人承担的部分。因此,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工资为零,要分不同情况。今天,上元君就跟大家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1.员工工资实际不为零
这种情况是指企业不仅仅承担社保中企业应承担的部分,还承担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
假设该企业当月为该员工缴纳社保1361.53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361.53元,那么当月该员工的工资实际上为361.53元,而不是0元。
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应为361.53元,只不过扣除361.53元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金额后,实发为零,造成其当月工资为零的假象。
因此,企业在为该员工进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其“累计收入”为企业“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361.53元”;如果员工是个月入职,则其”累计收入“为361.53元。
2.员工工资真实为零
这种情况企业只承担缴纳的社保费用中由企业承担的部分,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个人以现金形式交给企业,或者从后期工资里扣除,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零工资。
还是上面那个数据,假设该企业当月为该员工缴纳社保1361.53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361.53元,员工当月将对应的现金交给企业,则当月该员工的工资为0元。
申报该员工个税时,其“累计收入”为企业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如果员工是个月入职,则其”累计收入“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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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企业因为经营原因,数月不发工资,但正常申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每月申报纳税时,应如何进行个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