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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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建委开工证,客户说好才是好

2021-06-23 11:00:02  176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经营或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的规定,设置固定消防设施。

建筑物内的下列部位应当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一)餐厅、观众厅、舞台等公共活动场所;

(二)各楼层服务台、电梯前室、走道;

(三)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房、发电机房、图书室、 燃油燃气锅炉房和厨房;

(四)车库、可燃物品库房等重要部位。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可由本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工作表现突出的;

(二)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三)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表现突出的;

(四)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的;

(六)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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