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香港公司后,由于部分原因不需要再使用香港公司,但又不想走程序花注销的这笔费用,或由于不够重视忽略了注销的问题。目前已出现过因为香港公司注销问题,被香港政府拉进黑名单,甚至导致发生了不能出境的情况。所以,注销香港公司不可忽视。当前,注销香港公司主要有主动与被动两种形式:
主动注销公司
香港公司可以在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提出注销,需提供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章程原件、股东董事名册与护照扫描件和签一份“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要政府原件)等文件。
被动注销
若是公司到了注册时间不更换新的商业登记证和做周年申报,过期后,收到香港注册署罚单也不予理会、香港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申辩的话,香港注册署会在2-3年后,自动把此公司注销掉。这样注销的弊端在于:公司董事将会在香港政府留下不良记录,被列为黑名单,以后公司董事去香港发展会受到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