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
2.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
3.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
4.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受委托;
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
4.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
5.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
6.现场监测;
7.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8.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
2.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