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母乳喂养的婴幼儿,从6个月开始。配方奶粉喂养的婴幼儿,一般从4个月开始,要逐渐给婴儿加一些除了母乳之外的食物,包括果汁、菜汁等液体的食物,米粉、果泥、菜泥等半固体食物,煮的很烂的米饭、面条、切成很小块的水果、蔬菜等固体食物,这些食物就是婴幼儿的辅助食品,简称婴幼儿辅食。
贸易双方签定合同
食品中文标签审核(货物到港前办理)
进口食品申请标签所需资料:5-10个工作日
1、《进口食品标签咨询服务委托书》及《目录清单》
2、彩色原标签样张(另附电子版)
3、原标签样张翻译件(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
4、中文标签样张(1:1例)
5、中英文对照配比表(需盖章,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
6、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7、获奖、奖证及法定产区有关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需盖章)
8、原产地证复印件或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盖章)
标签预审
资料备齐,送至检验检疫机构制定标签预审窗口或科室进行标签预审核。一般为1个工作日,既会告知通过或者退单重新制作标签,重机预审核。
现场申报
标签预审通过后,备齐所有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其中包括预录入和现场申报,预录入半个工作日、申报半个工作日)。
安排查验取样
查验取样工作一般由运输车队安排完成,基本预约检验检疫需提前1个工作日,现场查验时,查验官员会对需要取样化验的产品进行取样化验,并开具取样凭单交由车队或货主。如果不需要取样化验的产品,则查验无误后放行。
标签备案
目前检验检疫局已对所有进口食品标签进行标签备案做出要求,因此备案工作一般在货物查验时一并提交。标签备案须提前对标签样张与备案信息进行预录入并用U盘导出,将导出信息交给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备案窗口,将U盘中备案信息拷贝到备案系统中(此项工作一般都是标签审核、查验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目前各口岸已基本可以完成标签终审工作,因此,一般情况两周内出备案结果(根据机构备案量而定)。对进口食品已取得备案号的,预审核标签工作,需提供标签备案号,这样可加快审核,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