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有防盗锁,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抵抗一定条件下非正常开启,具有一定防护性能并符合相应防盗级别的门。
防盗门的全称为“防盗门”。它兼备防盗和的性能。按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合格的防盗门在15分钟内利用凿子、螺丝刀、撬棍等普通手工具和手电钻等便携式电动工具无法撬开或在门扇上开起一个615平方毫米的开口,或在锁定点150平方毫米的半圆内打开一个38平方毫米的开口。并且防盗门上使用的锁具必须是经过公安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带有防钻功能的防盗门专用锁。防盗门可以用不同的材料制作,但只有达到标准检测合格,领取防范产品准产证的门才能称为防盗门。
性能标准
执行标准
《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B/T 17565-2007 [1]
技术性能
外观
(1)门框、门扇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和机械损
劣质防盗门
劣质防盗门
伤。
(2)铭牌标志应端正、牢固、清晰。
(3)防盗门应有性防盗级别标记。
(4)防盗级别标记由其中文代号和平面圆组成,中文代号应位于直径为Φ25mm的平面圆中。
(5)以宋体凹印形式固定在内侧铰链边上角,距地面高度1600mm±100mm的位置上。
板材及材质
(1)板材材质可选用钢、不锈钢、钢/木、铜或其他复合材料。
(2)钢质板材厚度
a)门框按防盗的乙、丙、丁级别分别应选用2.00mm、1.80mm、1.50mm。
b)门扇的外面板、内面板厚度用“外板/内板”形式表示,按防盗的乙、丙、丁级别分别应选用1.00mm/1.00mm、0.80mm/0.80mm、0.80mm/0.60mm。
c)甲级防盗门的板材厚度在符合其防破坏性能的条件下,按产品设计选择厚度。若选择钢质板材其厚度应不低于乙级防盗级别门框、门扇的厚度及允许偏差要求。
级别
当然,仅凭生产和销售商的介绍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要详细查看相关的资料文件。防盗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的重要产品。
合法生产和经销防盗门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必须有当地公安局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
②生产和经销的防盗门必须经各地区技术监督局和公安机关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合格。正规厂家生产的防盗门应有合格证等级证。
消费者应该根据防盗门的具体用途、防盗要求等,合理选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