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政府质量奖如何申报?弋江区政府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质量奖,每2年评审一次,原则上不超过2家。获奖企业(组织)由区政府通报嘉奖,并优先推荐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弋江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内容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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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弋江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的“一、二、三”产业符合弋江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导向,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组织),均可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
(二)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产、产品消费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
(三)实施绩效管理并取得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省市同行业前茅,产品、工程或服务的质量水平或指标处于省内地位;
(四)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或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全区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区政府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生产、质量政策的;
(二)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三)近3年在产品监督抽查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四)近3年出现重大质量、环境污染、生产、公共卫生事故的;
(五)近3年因企业(组织)责任而引起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的;
(六)近3年内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七)近3年内发生亏损的;
(八)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