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永诚具有一整套肉类进口解决方案,具有肉类进口收货人备案资质。可以代理国内无资质企业进口肉类产品。专业代理肉类进口公司,一整套的肉类进口解决方案为进口肉类客户提供肉类进口全程跟解决方案。
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酮体、肉类、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熟制肉类产品,如熟制香肠、火腿、肉类罐头、食用高温炼制油脂除外)
肉类进口清关流程:
办理流程
一、肉类进口报关文件要求
企业报检时应提交以下单证:
1.许可证预核销单(以下简称:预核销单)
2.自动进口许可证(代码7)
2.卫生证书正本原件
3.原产地证书
4.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信息表回执复印件
5.进口食品承诺书
6.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7.经港澳中转的,还需审核港澳中检公司专用信函
8.报关报检委托书
二、肉类进口报关包装及标识要求
1.肉类进口报关外包装应清洁、干燥、无霉、无异味,不易破损;肉类进口报关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应加施输出国(地区)官方肉类进口报关标识;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中文标明品名、规 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生产企业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应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肉类进口报关内包装使用、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等,内外包装信息一致。
3.肉类进口报关包装上不应有“不适合人类食用”、“工业用”或“仅作饲料用”等标明非人类食用的表述。
三、肉类进口报关后续监督管理
1.完成口岸查验肉类进口报关工作后,进口商须将所有被采样或监管的货物尽快调离至肉类进口报关局指定冷库仓储。同时,须在24小时内,登陆“采样批流向系统(进口商模 块)”,填报相关产品的入库信息。无特殊原因,进口商不得擅自将肉类产品采样批调入非许可证指定冷库。
2.进口商必须按规定,每月2次通过“采样批流向系统”上报销售记录(15日、30日)。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凡未按规定上报采样批信息和销售记录的,我局将停止受理肉类进口报关许可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