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年限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的居民企业 。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
? :发明、实用新型
? 软件著作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植物种。
三、产品(服务)范围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四、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七、四项综合指标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30分
要求:1个发明或者10个软件著作权或8个实用新型(包括一些外观设计)或者6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个植物种。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成长性指标 20分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