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设计要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要求。近年来,各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装修热潮,装修材料多样化、化,用电设施大量增加,火灾预防的难度也相应提高。在装修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装修材料的耐火性能要符合规范要求,不能只注重装饰效果,忽略其耐火性能。设计中尽可能采用非燃、难燃材料,对易燃材料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构件要进行阻燃处理,对于耐火性能不详的新型建材,要抽样交消防部门进行氧指数的测量试验,合格后方可采用。隔墙设计应优先采用非燃、难燃材料做成的实体墙。2、装修不能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在吊顶装修时,不能妨碍消防自动报警探头、自动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墙面装修时,不能将室内消火栓及疏散指示标志封堵,在消火栓箱处要有明显标志,同时,家具、设备的置放也不能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3、要考虑原设计的用电负荷能否适合新增用电设备的需求,建筑原来的用电负荷偏小、吊顶及埋墙的电源线路老化等问题往往不能满足装修后的用电需要,因此在改建设计时要按实际用电负荷进行设计,并对原有线路进行检测,保障用电的消防。
十不准
一、不准摆放搭设聚氨酯圣诞树等易燃可燃装饰物品;
二、不准在窗户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
三、不准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不准堵塞、封闭出口和疏散通道;
五、不准在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违章作业;
六、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七、不准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八、不准在室内燃放烟花(冷烟花)爆竹或使用其它产生烟火制品的表演;
九、不准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物;
十、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产品;
设置数量
消防电梯的数量主要根据楼层建筑面积来确定。我国规定,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1台消防电梯、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设1台,大于1500平方米而不大于4500平方米设2台,大于4500平方米设3台。
可燃物多,火灾危害性大
目前,大型仓库中各种物资集中堆放现象比较常见,如日用百货、纺织化纤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大部分混存在一个库内。堆放的物资数量多,密度大,可燃物种类多,火灾危险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