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板
2012年,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社会资金多、投资难”,即“两多两难”问题,中央允许各地重新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研究并推动在沪深交易所之外进行场外资本市场试验。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场所,是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新的组织形式和业态,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
新四板”是什么?
2012年,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社会资金多、投资难”,即“两多两难”问题,中央允许各地重新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研究并推动在沪深交易所之外进行场外资本市场试验。
2012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1] 》,从政策层面首次确认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四个层次
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陆续成立31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初,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民族地区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会”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场所,是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新的组织形式和业态,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
新四板”做什么?
新四板定位
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的园地
小微企业的融资中心
地方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各种政策和资金综合运用的平台
资本市场中介服务功能的延伸
业务范围
以债信融资、并购重组为重点,逐步带动股权融资
业务模式
以中介服务为主导,积极发挥投行等中介服务功能,在投融资双方个性化需求匹配中牵线搭桥,设计产品,创新投融资模式
功能定位
服务广大中小型、具备成长性、有价值的企业
解决更多基础层面企业的融资和改制需求
为主板市场提供储备
关于“新四板”,两会说了什么?
“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 (2015年3月5日)
“证监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正在做调研,今年内争取出台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主席肖钢接受《证券日报》专访时表示(2015年3月5日)
"下一步拟发展专门为区域性市场提供服务的小型证券公司,鼓励证券公司深入区域性股权市场。"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发言时表示(2015年3月7日)
"今年深交所将大力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建设。"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全国两会证券界代表委员媒体见面会上表示[3]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