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通风系统通风柜技术参数
一)定风量系统通风柜
1、排风量
移动门在工作开启高度0.5m,面风速保持0.5m/s情况下,应在《排风柜》JB/T6412-1999技术标准规定的排风量范围内,实际排风量不得大于计算排风量的5%(计算排风量=移门宽度*移门开启高度*0.5m/s*3600秒)。
2、面风速
2.1在满足移动门位的工作开启高度0.5m,面风速保持0.5m/s条件下,排风量不变,移动门开启高度发生变化时,面风速可满足以下要求:
2.2移动门开启高度在门全开,平均面风速大于0.3m/s;
2.3移动门开启高度在0.15m,平均面风速小于0.7m/s;
2.4面风速均匀度(须带低风速侦测仪);
2.5排风柜的面风速应分布均匀,在移门开启高度0.5m,面风速0.5m/s情况下,在移门开启面积内,上下左右每隔0.3m处,取一个点,测得的面风速,其值、小值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小于15%。
3、通风柜阻力
排风柜移动门开启至位置时,在达到《排风柜》JB/T6412-1999技术标准规定的排风量和面风速保持0.5m/s的条件下,排风柜阻力应小于或等于7
0Pa。
4、其它功能要求
通风柜操作面板控制系统须为液晶显示(使用者操作起来更方便)。柜内高温报警功能;如选用KFJ-17型面风速监控声光报警器(风速过高、过低报警功能);自动延时保护装置,能彻底抽空残余腐蚀、有害、有毒气体;电压0~220V范围内任意调节功能;步进风阀执行系统任意调节功能。
医疗实验室规划建设:
设计理念:、节能、环保、舒适
建设思路:当前我国实验室建设中,大多存在建设施工重于设计的误区,导致实验室建设及使用过程中出现诸如:流程不合理、问题突出、水电气布置缺失、扩展性不足等等。设计规划前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实验室的定位和整体规划。
实验室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工艺流程、人流物流、供电、给排水、通信、网络、通风空调、空气净化、气流组织、房间压差、消防、
三废处理等。
JG-J91-199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
ISO15189:2012《医学实验室一质量和能力的要求》CNAS-CLO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通用要求》
GB50346-2011《生物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WS 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通用准则》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6】65号)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7号)
医院检验科、病理科设计
检验科一般设有临床检验区、生化免疫区、微生物实、基因扩增区、HIV初筛区、辅助设施区。
病理科一般设有标本处理区、脱水区、包埋区、染色区、病理玻片区、快速切片区、特殊染色区、免疫组化区、辅助设施区等。
1、标本前处理区的设计:
①标本前处理室不得影响工作质量、质量控制程序、人员。
②应包括切片区和脱蜡区,其中脱蜡、水化及染色须在通风设施中进行。
③标本前处理室设备:应包括切片机、裱片机、切片刀及防样本交叉污染的用具、紫外灯、电热恒温箱、脱蜡缸、水化缸及HE染色缸。
2、分子病理实验室设计:
①原则上,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标本前处理区、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并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缓冲间。
②根据使用仪器的功能,区域可适当合并,例如使用实时荧光PCR仪,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可合并;采用样本处理、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为一体的自动化分析仪,则标本制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可合并。
3、原位杂交实验室设计:
实验区:用于标本预处理、消化、变性杂交、洗涤和封片等。使用荧光标记探针的检测应保证可以避光操作;
4、免疫组织化学实验室设计:
用于标本预处理、抗原修复、滴加一抗及二抗、DAB显色、苏木素对比染色、洗涤、脱水和封片等;
干细胞库实验室设计
干细胞技术属于新型的生物技术,是一种先进的细胞疗法,同时也是再生医学的核心,因此成为许多国家争先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对干细胞的研究同样不遗余力,几乎与发达国家同步,并有自己的独特优势。随着国家政策闸门拉开,在一系列重大科技专项中,对以临床应用为目标的干细胞技术及产品研发给予了连续的巨额资金和各方政策支持。
《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和《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
46号)》
功能作用:
干细胞临床研究指应用人自体或异体来源的干细胞经体外操作后输入(或植入)人体,用于疾病预防或的临床研究。
工艺流程:
体外操作包括干细胞在体外的分离、纯化、培养、扩增、诱导分化、冻存及复苏等,不包括基因水平的操作。
建设基本要求:
1、人员流、样本流、污物流严格分开;
2、生产区、办公区、设施区独立分开;
3、接收取样工作区与制备区隔离并独立(洁净环境),取样操作应在A级洁净环境。
4、非完全密封的细胞操作(如分离、培养、灌装等)以及与细胞直接接触的无法终端的试剂和器具的操作,此功能间环境应为B级洁净环境,局部操作为A级洁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