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类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两类。公安类院校仅指公安警察院校。
司法类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的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上海的上海政法学院三家监狱学为本科层次。司法类院校不属于公安类院校序列
公安现役院校,属于公安院校序列,但列入武警战斗序列,招生和待遇参照军事院校执行。
军兵种院校,主要指各军兵种所属的各类院校,其主要特点是学员一般只在本军兵种范围内进行毕业分配,而不是面向全军。比如,海军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是到沿海的海军部队工作;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到部队工作;第二炮兵或陆军其他兵种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也只在本兵种范围内工作。
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2.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在国外或境外从事危害国家活动;直系亲属或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关押的罪犯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四)女生的录取数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0%。中专类警校男女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