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主要涉及到基坑的稳定及基坑(槽)底的标高、平整度等质量问题,实际施工中往往存在超挖或支护滞后的现象。对于有支护土方开挖工程,分层开挖厚度应按照现场实际条件和支护的设计方案综合考虑确定。
土方回填工程主要涉及到回填土密实度的质量问题,实际施工中往往忽略或省掉了回填土夯实或压实的细部环节,导致回填土方因密实度不符要求,经过一定时间后出现不均匀沉降或局部坍塌的现象。
土方回填,是建筑工程的填土,主要有地基填土、基坑(槽)或管沟回填、室内地坪回填、室外场地回填平整等。
对地下设施工程(如地下结构物、沟渠、管线沟等)的两侧或四周及上部的回填土,应先对地下工程进行各项检查,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回填。
除使用各类凿岩、钻孔机械钻孔,进行爆破作业外,主要使用:挖掘机械,如各种单斗挖掘机(见图)或多斗挖掘机;铲运机械,如推土机、铲运机和装载机;有轨运输机械,如机车牵引矿车;无轨运输机械,如自卸汽车等。根据不同条件,采用各种配合方式,进行挖、装、运、卸等各项作业。要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条件,合理选用适宜的施工机械和相应的施工方法,特别要注意机械设备的配套协调,避免存在薄弱环节。在特定条件下,可采用水力开挖的方法开挖土方;也有采用爆破开挖的方法,即用抛掷爆破或扬弃爆破技术,不仅将土石破碎,并全部或部分地将其抛弃到设计边界以外。
(1)挖方工程
用各种施工方法(机械的或人工的)挖除一部分土石,使其形成设计要求规格的建筑物,或腾出空间以座落建筑物基础,这样的工程称之为挖方。
在挖方工程中,从地表向下开挖,形成上部开口的具有一定形状的基坑的挖方,叫做明挖,也可叫露天开挖;在地表以下一定深度处进行开挖,形成一定形状断面的挖方,叫做洞挖或地下工程开挖。
(2)填方工程
用各种施工方法(机械的或人工的)把土石按一定形状、一定尺寸和一定质量堆积成建筑物,或使其形成建筑物基础,这样的工程称之为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