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坚向土方、山坡砌土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承接专业土方工程挖运服务,欢迎来电。
土方开挖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分类。在水利工程中,土方开挖广泛应用于场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闸、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开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厂房、各类平洞、竖井和斜井)开挖,河道、渠道、港口开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开采,围堰等临时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结构物的拆除等。
除使用各类凿岩、钻孔机械钻孔,进行爆破作业外,主要使用:挖掘机械,如各种单斗挖掘机(见图)或多斗挖掘机;铲运机械,如推土机、铲运机和装载机;有轨运输机械,如机车牵引矿车;无轨运输机械,如自卸汽车等。根据不同条件,采用各种配合方式,进行挖、装、运、卸等各项作业。要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条件,合理选用适宜的施工机械和相应的施工方法,特别要注意机械设备的配套协调,避免存在薄弱环节。在特定条件下,可采用水力开挖的方法开挖土方;也有采用爆破开挖的方法,即用抛掷爆破或扬弃爆破技术,不仅将土石破碎,并全部或部分地将其抛弃到设计边界以外。
(1)挖方工程
用各种施工方法(机械的或人工的)挖除一部分土石,使其形成设计要求规格的建筑物,或腾出空间以座落建筑物基础,这样的工程称之为挖方。
在挖方工程中,从地表向下开挖,形成上部开口的具有一定形状的基坑的挖方,叫做明挖,也可叫露天开挖;在地表以下一定深度处进行开挖,形成一定形状断面的挖方,叫做洞挖或地下工程开挖。
(2)填方工程
用各种施工方法(机械的或人工的)把土石按一定形状、一定尺寸和一定质量堆积成建筑物,或使其形成建筑物基础,这样的工程称之为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