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坚向土方、山坡砌土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挖石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土方回填是基坑工程后一道工序,为保证填土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正确选择回填土料和填筑方法,保证回填施工质量。施工前应检查基底的垃圾等杂物清除情况,测量基底标高、边坡坡度,检查验收基础外墙防水层和保护层等。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黏土、石粉等,回填土料含水率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压实质量,压实前应先试验,以得到符合密实度要求的含水率。含水率过大,应采取翻松、晾晒、风干、换土、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率过小,应洒水湿润。
土料不得采用淤泥和淤泥质土,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土料含水量应满足压实要求。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用作回填土料时,其粒径不应大于每层铺填厚度的2/3,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回填在分段接头处。
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土料性质、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回填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土方回填工程或采用新型压实机具的,应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定施工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