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一词,系日本语,在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早见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仓郡的《王人帐前书》,有发生火灾时,村中的消防就赶到的记载。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词开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消防一词的出现,充分反应了当时中日两国文化交流密切。火灾与消防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一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频率很高的灾害。这种灾害随着人类用火的历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古称火政),也就应运而生。
面对防范和处理火灾,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齐国任宰相,并使齐国富强起来,一跃成为春秋五霸中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为关系国家贫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宪的主张。春秋晚期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是我国历史上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门人所撰的《左传》,记载了火灾23次,数量之多,居所记各类灾害的前列,开了国史记载火灾的先河。尤其难得的是对宋国、郑国和鲁国防范和治理火灾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详加记述,并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这此,都反应了儒家对防范和治理火灾的重视。 战国时的思想家墨子,是墨家的创始人,他注重实践,在《墨子》一书中,不仅包含着力学、光学、声学许多科学原理,而且在防范和治理火灾方面,也有许多独到的主张。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的保证,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号《北京市消防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预警功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的。真诚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