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的技术参数是用来表明叉车的结构特征和工作性能的。主要技术参数有:额定起重量、载荷中心距、起升高度、门架倾角、行驶速度、小转弯半径、小离地间隙以及轴距、轮距等。1、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t (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2、载荷中心距:载荷中心距是指在货叉上放置标准的货物时,其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T,以mm(毫米)表示。对于1T到4T叉车规定载荷中心距为500mm。3、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叉车满载,货物升至位置时,货叉水平段的上表面离叉车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离。4、门架倾角:门架倾角是指无载的叉车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门架相对其垂直位置向前或向后的倾角。前倾角的作用是为了便于叉取和卸放货物;后倾角的作用是当叉车带货运行时,预防货物从货叉上滑落。一般叉车前倾角为3°~6°,后倾角为10°~12°。
叉车是现在人们常用的搬运车辆之一,是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重物搬运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广泛应用于港口、车站、机场、货场、工厂车间、仓库、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并可进入船舱、车厢和集装箱内进行托盘货物的装卸、搬运作业,是托盘运输、集装箱运输中必不可少的设备。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5. 吊砌块必须使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措施不准吊。9.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起重机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基本工作机构,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运行机构用以纵向水平运移重物或调整起重机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组成。变幅机构只配备在臂架型起重机上,臂架仰起时幅度减小,俯下时幅度增大,分平衡变幅和非平衡变幅两种。回转机构用以使臂架回转,是由驱动装置和回转支承装置组成。金属结构是起重机的骨架,主要承载件如桥架、臂架和门架可为箱形结构或桁架结构,也可为腹板结构,有的可用型钢作为支承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