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5. 吊砌块必须使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措施不准吊。9.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定期维护保养内容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 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 过载保护、 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通过测试运行检查吊车械的泄漏、 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经观测对吊车的结 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吊车整机技术状 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 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 试装置灵敏可靠性,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作为吊车的使用单位,除了要求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外,还应高度重视其保养和维护,在设备为生产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把部分资金投入到吊车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中去,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以更好地确保设备和人身。
吊车是一种广泛用于港口、车间、电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这个名称是起重机械统一的称号。通常叫吊车的主要还是汽车吊、履带吊和轮胎吊。吊车的用处在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