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报警规范》)中只规定了如何设计安装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解决的是工程应用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建筑类型做出了明确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3)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消防检测的项目有: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卷帘
8、防火门
目前,各大中建筑及公共场所多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方面,生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厂商众多,其产品实际质量参差不齐,突出现象是实际使用过程中误报率及故障率较高,售后维护服务不及时或不完善,使已安装的消防设备起不到火灾报警作用;另一方面,部分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用、使用与维护。
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