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五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五年上
三、职称继续教育补办:代理2个半月至3个月网上直接查询。
四、申报材料:
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规定的要求递交一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2、 业务工作总结或业绩的相关材料;
3、 2寸蓝底照片2张、**证(两面)复印件2份、**复印件2份;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没有不提供)
5、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没有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