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
必须安装独立的通风空调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和压强梯度。该系统必须确保实验室使用时,室内空气除通过排风管道经过滤排出外,不得从实验室的其他部位或缝隙排向室外;同时确保实验室内的气流由“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进风口和排风口的布局应使实验区内的死空间降低到小程度。
环境参数:相对于实验室外部,实验室内部保持负压。实验间的相对压强以-30Pa~-40Pa为宜,缓冲间的相对压强以-15Pa~-20Pa为宜。实验室内的温、湿度以控制在人体舒适范围为宜,或根据工艺要求而定。实验室内的空气洁净度以GB 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所定义的七级至八级为宜。实验室人工照明应均匀,不眩目,照度不低于500lx。
实验室的排风必须经过滤或加其他方法处理后,以不低于12m/s的速度直接向空中排放。该排风口应远离系统进风口位置。处理后的排风也可排入建筑物的排风管道,但不得被送回到该建筑物的任何部位。
g)进风和排风过滤器必须安装在实验室设在围护结构上的风口里,以避免污染风管。
h)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中,在进风和排风总管处应安装气密型调节阀门,必要时可完全关闭以进行室内化学熏蒸。
i)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中所使用的所有部件均必须为气密型。所使用的过滤器不得为木框架。
j)应安装风机启动自动联锁装置,确保实验室启动时先开排风机后开送风机。关闭时先关送风机后关排风机。
k)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装分体空调器。
标准微生物操作:
1.在进行有关培养物及样品实验时,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限制或禁止进入实验室。
2.进行活体处理后,实验人员要洗手;离开实验室前脱手套。
3.不许在工作区域饮食、吸烟、清洗隐型眼镜和化妆。不允许在工作区存放食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在实验室中,戴隐型眼镜的人,也需戴口罩或面罩。食物应存放在工作区域以外专用橱柜或冰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