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角 EXW成交方式,运费与杂费申报问题,你注意了吗?
原创姑苏leo关务视角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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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客户问到EXW成交方式下,报关单中的“运费栏”、“杂费栏”的填报问题,乍一想,这是一个较小的问题,是日常大家都可以忽略的,看看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报关行怎么要求怎么填就行了,等等。可当进一步想了一下,和同事一起探讨、查看相关法律释义、调查当前企业和报关行实际做法,再分析下来,原来这里面做法也是各不一样,还是有些值得我们去注意的。你是怎么申报的?是否规范呢?那么就一起来再回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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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看一下EXW条款下,从境外发货,到中国口岸一般会有哪些费用产生?或者说有哪几类费用产生?
常见的境外费用
我们通常可以归结为这些:
*(1)运输费用:境外国内运输费用、国际运费
*(2)境外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如运输中的临时仓储费、进出仓费、换包装费用、港杂费等
*(3)相关申报服务费用:如境外报关费用、境外检验申报费用、单证费等
*(4)保险费:境外、国际段的保险费
*(5)其他价格调整项:如检测费、佣金、特许权使用费等。
那么这些当有这些费用发生时,我们应该如何申报,哪些应该计入到完税价格中?
对于EXW成交方式下,先简单来看一下(具体如何区分,预防申报风险,后续再对成交方式作解析和个案风险分析)
哪些费用计入完税价格申报?
从海关的法规定义及释义角度,对于国外段发生的运输费、与运输过程有关的运费和保险费用都应申报,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那么上述(1)、(2)、(4)申报到完税价格中,依据《海关审价办法》计入完税价格都没有任何异议。而对于(5),如果判断与进口货物价格组成有关的,那么也应计入完税价格申报,当然这里涉及到非贸范畴了。
对于物流相关费用,可能存在疑惑的是(3)相关境外的报关费用、检验申报费、单证费用等,是否计入完税价格,大家可能关注较少一些。从审价办法释义角度,结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来看,这些费用原则上可以不计入完税价格,也即可以不申报。
但实际操作中,我们为何却又很少见到将该部分用单独扣除后进行申报国外段费用呢?原因有很多,
如:报价是综合的all in的,货代结算也是一起结算“国际运输费”的等,造成不好区分,直接申报了;也有不清楚的,或不在乎这点费用,反正一起申报了,只会多不会少......
当前实际作业中,多数公司将代理提供的境外费用都申报了,那么总归在这个环节不存在漏报,海关审单也是不太关注范围是否扩大了,因此,这样实际操作也较少出现过问题。
当前,因为申报EXW成交方式,“杂费栏”必须要申报!
那么具体如何填报?
未涉及到是否漏税的法律问题,不管是申报“运费栏”、“杂费栏”,都将与申报货值合并到完税价格中,那么现在多数报关行如何填报的呢?
目前多数企业申报时,如何填报的?
目前与几家报关单位和货主企业沟通,做法有如下几种:
*(I)“运费栏”仅填报运费,即“境外运输费用+国际运费”;其他费用全部申报到“杂费栏”(保费除外);
*(II)将国外段的运输费用、运输相关费用、申报相关费用全部填报到“运费栏”(也即代理结算的国外国际段费用);如有其他“价格调整项”(如非贸付汇的特许权使用费、佣金等)填报到“杂费栏”,如果没有,“杂费栏”填报费率(0.3%);
*(III)有些报关行要求企业提供拆分后的费用,企业提供费用如何即申报如何,此时,各企业的对于运杂费的拆分也是各不一样。(如:有些将境外的运费/运输相关进出仓费填报“运费”,报关申报等费用报入“杂费”)
那么,虽然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种填报方法都有,从费用了解和拆分的便利角度,费用遗漏角度来看。哪些更加合理一些,或者方便操作一些,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