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载荷中心距:载荷中心距是指在货叉上放置标准的货物时,其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T,以mm(毫米)表示。对于1T到4T叉车规定载荷中心距为500mm。
起升速度:叉车起升速度通常是指叉车满载时,货物起升的速度,以m/min(米/分)表示。提高起升速度,可以提高作业效率,但起升速度过快,容易发生货损和机损事故。国内叉车的起升速度已提高到20m/min。
行驶速度:提高行驶速度对提高叉车的作业效率有很大影响。对于起重量为1T的内燃叉车,其满载时行驶速度不少于17m/min。
基本条件
1、从事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叉车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应的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并经考试合格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专用术语
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5 ≤ Q ≤ 10时为600mm;12 ≤ Q ≤18时为900mm;20 ≤ Q ≤42时为1250mm。
3. 起升高度:指叉车位于水平坚实地面,门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额定起重量货物时,货叉所能起升的高度---货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 自由起升高度:指在门架高度不变的情况下,货叉能离地的高度。
5. 小转弯半径:指将叉车的转向轮转至极限位置,并以稳定速度做转弯运动时,其瞬时中心距车体外侧的距离。
6. 门架倾角:指无载叉车门架能从其垂直位向前或向后倾斜摆动的角度。
7. 轴距:前桥中心到后桥中心的垂直距离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