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市职改办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5年上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正反扫描件;2、扫描件; 3、2寸彩色照片(蓝底或红底)
4、现有职称扫描件;5、个人简历或工作总结(写清楚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时间段、担任职务、工作内容及职责)
职称专业:土木建筑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岩石工程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建筑工程师、园林工程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装修装饰工程师、装饰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电力工程师、电子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电子系统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工程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联系人:移老师
联系电话:17792957801(微信同步)
QQ:22525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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