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除下放各市、自主评审单位以及不能组建评委会的职称系列外,仍由省直主管部门承担相关系列、层级的评审工作。各市、省直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不可将评审权再次委托或下放。
评审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相结合。省人社部门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在国家评审标准基础上,制定、修订相应的省评审标准;各市可参照国家和省评审标准制定本地区评审标准;
制定、修订评审标准,要体现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展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奖项要求。
同时,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2020年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020年职称评审申报需要资料:
1. 身-份证 (正、反)
2. 学位证
3. 2寸照片(蓝底或者红底)
4.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
5.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登记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参加过哪些项目)
6. 相关论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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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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