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认定需要公告吗?公告哪些内容?
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
一、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
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二、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
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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