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钢结构制造业企业三级资质标准在注册资本金、生产规模、技术难度、厂房占地面积、机器设备、相关专业人员、质量保证体系、钢结构制作状况、环境管理状况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
结构性能实荷检验与动测
对于大型复杂钢结构体系可进行原位非破坏性实荷检验,直接检验结构性能。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可按标准规定进行。加荷系数和判定原则可按规定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对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有疑义时,可进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载试验。试验应委托具有足够设备能力的专门机构进行。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目的、试件的选取或制作、加载装置、测点布置和测试仪器、加载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评定方法等。试验方案可按标准制定,并应在试验前经过有关各方的同意。
如果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是钢结构,而总承包企业没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下简称“钢结构资质”),应该怎么办?如果将钢结构成分包给有钢结构资质的企业是否与建筑法的规定相冲突?随着钢结构建筑的实施,主管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总承包商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是属于违法分包,但是除钢结构工程外。本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对于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建筑工程,如果施工总承包商不具备钢结构资质,钢结构的主体结构可以分包给具有钢结构资质的单位。
实际上,上述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是建设中重要的部分。作为施工单位(发包方),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将以钢结构为主体的项目承包给不具备钢结构资质的公司,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发包商会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同时,还需要具备钢结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