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档案)遗失补办流程和要求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考生补办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档案)”要求如下:
相关材料
1.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档案)原件,二者均遗失的可提供留存的复印件或学信网上的学历查询结果;
2.毕业生登记表(档案)原件遗失的,需要提供单位或个人的遗失说明材料;
3.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他人代办,需要出具申请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一份,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
6.2006 年之前毕业的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或档案馆复印的毕业生花名册一份,免冠寸照一张。三、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湖南省教育
注:1、因每年的上半年 6 月 16 日至 7 月 25 日和下半年 12 月 15 日至下一年 1 月 25 日将集中进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毕业申请请按各县区、各主考学校当次通知为准),故这 2 个时间段停止补办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及《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 2、证书、“三沟通”证书、中专证书补办不需要网上申请,考生直接去主考学校或市州自考机构现场填写申请单。
办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