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50%,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并应进行紧固。
4)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亦应和塔腿联合放样。
5)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塔型控制尺寸检查;
b)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c)构件偏差的抽查;
d)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6)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由我方提出清单报项目管理单位,经设计单位修改后,我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如我方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我方承担。
7)各种塔型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
2.1.9塔脚板制作
塔脚板四周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孔位、孔距满足设计要求。
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保证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过2mm空隙。塔脚板经矫正后平整,不得有凹凸缺陷,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
2.2钢管结构、钢管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一般要求
1)钢管结构、钢管塔制造除符合DL/T 646、Q/GDW 384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2)铁塔用材质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按材料炉批号对制造钢管塔所用的直缝焊管、法兰、钢板、角钢、螺栓进行复验。
3)对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等钢管塔用关键原材料应进行延伸监造,并按炉批号提供监造证明。
4)钢管塔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焊接员,取得电网钢管结构焊工资格证书,从事其他钢管塔一、二级焊缝焊接的人员,取得电网钢结构焊工资格证书。
5)钢管塔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检测方法的资格,薄壁管对接焊缝超声波检验人员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6)我方依据JGJ 81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评定项目能够覆盖本工程的范围,并依据焊接评定结果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