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我们需要明确是申请设立哪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出资股东的属性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分成内资融资租赁,外资融资租赁(包含合资融资租赁)。申请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话,国内受理内资融资租赁设立的地方并不多,北京上海天津三地是实行内资试点政策,要申请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实收1.7亿元人民币,且主发起方要具备器械生产,设备租赁相关行业背景。(发起难度大);申请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通常是由境外的香港公司来作为出资股东。对于境外企业法人股东的资质要求,全国各地要求不一致,具体以注册所属地为准。(申请合资融资租赁,中方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
办理程序
1、投资者向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申请文件;
2、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委;
3、市商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4、通过审核的,市商务委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载明投资者具有良好资信状况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内容一般包括企业在该银行开立账户时间(满一年以上)及存款余额,以及对于该企业的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