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龙的形象基本定型,其特征是:拙重苍老,双角,饱满宽阔,多处有隆起。毛发向脑后纷披且十分浓密,颚大须髯交错,鼻子形同如意,身如蛇且鳞甲遍布,四只巨爪(乾隆朝宫中龙为五爪)张扬尖利。
清代龙形在古典家具的纹饰上常被运用,除了一些由原始的龙演绎的神兽形象的纹饰,如夔龙、虬龙、螭等亦属于龙纹类外,但根据龙纹的不同,龙纹可分为以下几类:
1.穿云龙:龙身伴有云纹。
2.戏水龙:盘曲不规则,与海水相伴的龙。
3.赶珠龙:龙作行走状,身尾随后,前吐火珠,亦称行龙。
4.二龙戏珠:中间一火龙,二龙相对嬉戏,有云纹为饰。
5.正龙:为正面,龙身盘绕成一团。
6.降龙、升龙:龙身及尾在上,侧脸向下是为降龙,反之为升龙。
7.“苍龙教子”图:龙身盘曲缠绕,有一老龙在上,一或二小龙在下,寓意“教子升天”。